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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未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公司年报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而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各子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