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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新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 核并提出建议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 情形;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 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