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