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0025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