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对外担 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 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 供担保。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 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