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汽蓝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 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人发生本办法第二章所述的有关交 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 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有利于公司发展原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