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公司 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 3、由下述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 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 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6、公司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