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面包(6038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五)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一条 为规范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 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