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 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 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 子公司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 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