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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建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 法律意见书 关于建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二 〇 二 五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1 上海嘉厚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建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厚"或"本所")受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新"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