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1 美利云·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 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59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 和验证的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