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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 -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中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或认可的报刊和互联网站、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