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 - 融资管理制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直接从 资金所有者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中介结构融 资,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 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如:无偿、 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 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