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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 员的职责权限,规范经理人员工作行为,保障公司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细则是公司经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经理 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 理 1-10 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