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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Hanyu GroupHanyu Group(SZ:300403)2025-08-15 11:02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