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 - 内部审计制度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至少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