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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Hanyu GroupHanyu Group(SZ:300403)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采用累积投 票制选举董事,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第七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 拥有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