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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Hanyu GroupHanyu Group(SZ:300403)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即"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以定期报告方式进行公告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 告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二)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