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集团(00590)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作出的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l)條及 第 13.51B(2)條作出的董事資料更新 本公告乃六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根據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2)(l)條及第 13.51B(2)條而作出,內容關於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許照中先生(「許先生」)的資料更新。 許先生已向本公司確認,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無任何其他與彼有關之資料須根據上 市規則第 13.51(2)(h)至(v)條之規定作出披露,且許先生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須提呈 本公司及其股東注意。 承董事會命 六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陳素娟 香港,2025 年 8 月 15 日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接獲許先生通知,指彼近期知悉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 港」)高等法院於 2025 年 8 月 11 日對華南城控股有限公司(「華南城」,許先生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