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