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统计数据和 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信息,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有重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四条 对于未在公司公告前使用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等而无法律依据需要报 送的信息,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需向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 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时间,业绩快报披露的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信 息。 第六条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机构和部门报送信息时,需要将报 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条 为健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使 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外部信息使用人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 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漏, 公司将及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于上海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