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