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 上市规则")、《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实施细则的考 核范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