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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O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 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达 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上拟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