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 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