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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6884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