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688450) -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公司内 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办公。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等应当积极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 得妨碍其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该等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 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