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 -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 的工作。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 1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 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