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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 -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XIICXIIC(SZ:000159)2025-08-15 12:1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收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业绩、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通报 证券部,由证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是否披露相关信息作出判断,并上报董事会 秘书、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因工作关系了 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