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 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 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