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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博 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