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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江 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 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公司职工人数 达到 300 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