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河电子(00251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 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 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 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规定。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