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工作细则。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