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 -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1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精卫非诉意字(2020)第012-11号 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律师")受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委托,就公司依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称 "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公开并普遍 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