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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eyuan GasHeyuan Gas(SZ:002971)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 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的辞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或独立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委员在失去资 格或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承办,负责提供委员 会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