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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eyuan GasHeyuan Gas(SZ:002971)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