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公司强制性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