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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Heyuan GasHeyuan Gas(SZ:002971)2025-08-18 10:31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对外披露。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 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