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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MentechMentech(SZ:002902)2025-08-18 10:4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 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