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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MentechMentech(SZ:002902)2025-08-18 1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1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