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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JDMJDM(SH:603088)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 2 号》")、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