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 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 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