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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JDMJDM(SH:603088)2025-08-18 11:46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董事选举程序制度,保证股东权力得到充分行使,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对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 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 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 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情形, 以及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情形。股 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采用直接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