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泉为(300716)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2-1号 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2-1号 致: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为科技") 的委托,就泉为科技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说明: 1. 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事项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2.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已特别提示泉为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