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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3005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 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的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