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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3006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