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026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下同)和高級管 理人員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 稱「《香港上市規則》」)、《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訂本工 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工作是擬定公 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訂、審查公司董事、總 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非獨立董事;總經理及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財務負 責人)、首席技術官、董事會秘書等。未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細 則的考核範圍內。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不少於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 佔多數並擔任召集人。 – 1 –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