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3005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者 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 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