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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 - 《累积投票制度》
SGSGSGSG(SZ:300561)2025-08-19 03:5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 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股东 ...